鄂州市纪委关于严明防汛救灾工作纪律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6-07-10 09:55 来源:鄂州市纪委监委

各区委,葛店经开区、临空经济区党工委,市委各部办委局,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党组(党委),各人民团体党组:

  当前正值主汛期和梅雨期,极端天气易发多发,防汛救灾形势严峻。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,认真落实省委、市委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部署安排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。

  一、扛牢防汛救灾责任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,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,牢固树立底线思维、极限思维,以最快速度、最强担当进入战时状态,抓好防灾减灾各项工作。要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市委防汛救灾工作要求上来,把防汛救灾各项措施落到实处,把各项责任落实到人。要加强预警预报,密切监视气象变化、汛情发展;强化重点防范,突出水库塘坝、地质灾害隐患点、城乡低洼易涝区、在建工地、养老院、学校,以及长江干堤、河湖大堤,险工险段等重点部位,加强巡查排查,及时消除风险隐患;高效组织应急抢救、临灾转移避险,备足备齐抢险救灾物资,发生突发情况迅速有效处置;积极做好灾后重建,用心用情做好受灾群众帮扶,加快恢复受灾区域生产生活秩序,切实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。各级领导干部要把防汛救灾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,以“时时放心不下”的责任感坚守岗位、靠前指挥,坚决保持战时状态、战时作风,做到守土有责、守土负责、守土尽责。各驻村工作队要严格落实基层防汛一线责任,在岗履责、在岗尽责,齐心协力共同打好打赢防汛救灾硬仗。

  二、严明防汛救灾纪律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,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,在防汛救灾一线检验担当、创造政绩,转变作风、狠抓落实,进一步绷紧纪律之弦,自觉做到“六个严禁”:坚决无条件执行省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项调度指令、工作部署和应急安排,严禁以任何借口拖延落实、敷衍应付、各行其是;严格执行汛期领导干部外出报批报备和值班值守有关要求,全面落实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领导带班及24小时值班制度,严禁擅离职守、无故脱岗、夜间空岗等问题;严格落实值守职责,严禁值守期间手机通讯不畅、违规饮酒、带彩娱乐等行为;严格执行汛情、险情、灾情报告制度,严禁瞒报、迟报、漏报;严格各类防汛救灾物资采购、管理和使用,严禁截留挪用、贪污侵占防汛救灾款物等行为;严格发放防汛补助,严禁借防汛救灾之名违规发放津补贴。

  三、从严监督执纪问责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迅速行动、下沉一线,严明纪律作风,紧盯责任落实、值班值守、隐患排查、监测预警、应急救援、群众转移、资金物资保障、灾后重建等重点环节,把防汛救灾工作中的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问题作为纠治政绩观偏差的重点,对麻痹松懈、敷衍塞责、推诿扯皮、失职失责以及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从重从快查处,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。要注重在防汛救灾一线考察识别干部,把在急难险重任务中的表现作为政治画像、换届人选把关的重要参考,以铁的纪律、铁的作风为防汛救灾工作提供坚强保障。

  中共鄂州市纪委

  2026年7月9日